甘肃省嘉峪关市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共分三档。第一档每月每户用电量0-160度,电价不做调整,即按现行居民生活用电电价每度0.51元执行;第二档每月每户用电量为161-240度,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.05元;第三档每月每户用电量241度及以上,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.3元。
同时,为减轻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负担,对城乡“低保户”和农村“五保户”每月每户给予10度的免费电量。免费电量电费采用“先缴后返”方式兑付。在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同时,同步执行峰谷分时电价。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,由居民自行选择,峰谷分时计量表由供电企业免费安装。